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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时间表”
2025年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江苏质量强省建设的“时间表”和“任务书”。
谋质量就是谋未来。《意见》明确了2025年、2035年两个阶段质量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并给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质量竞争力保持全国前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2.3%,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7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7%。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查合格率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95%以上,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95%,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8。工程质量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到2035年,质量强省建设基础更加牢固,质量第一成为全社会价值追求,质量竞争优势更加凸显。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江苏将从增加优质产品供给、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促进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方面协同发力。
在增加优质产品供给方面,我省将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100%,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在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方面,我省将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力争实现全省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中小微企业覆盖率不低于80%。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力度,打造“苏地优品”区域公共品牌。在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方面,《意见》明确,将支持重点培育的50条重点产业链、30条优势产业链、10条卓越产业链加强先进技术应用,鼓励质量创新。
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离不开质量基础的支撑。我省将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计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49个,新创建10个以上国家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30个以上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广南京“质量小站”等先进模式,开展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评估,为产业园区、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站点实现县(市、区)全覆盖。(记者 许海燕 洪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