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媒体曝光一起互联网网暴他人事件,一般被网暴之人要么做了违法犯罪之事,要么行了道德败坏之事,可是这次被网暴的大叔却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无辜大叔。事件具体情形如下:
事情发生时间在6月7日,地点是在广州8号线地铁上,当时一位大叔蹲在车厢里玩手机,一女生怀疑大叔对她进行了偷拍。
【资料图】
报道截图
于是提前开好手机录像径直走到大叔身边质问大叔是不是对她偷拍了,大叔回答没有,女生提出检查大叔手机,在女子手机拍摄见证下,大叔打开了自己的手机相册,检查完大叔手机相册后发现大叔并没有对其偷拍。
女子气势汹汹要求检查男子相册/报道截图
事情搞清楚了,大叔没有偷拍,是女子自作多情了,可是女子依然已警告的口气对大叔说以后小心点,不要乱拍别人。
女子发现是误会后毫无歉意/报道截图
事情到这里一般也就结束了,可是这个女生可不是一般人,这个女生是四川大学传媒专业的保送研究生,人家可是善于发现新闻更善于制造新闻的准专业人士。
该女子是某平台网红,根据其个人账号发布的照片来看,颜值很高,自称身高172,人间清醒,在某平台有8万粉丝,喜欢晒自己的照片。
女子社交平台账号截图
该女生本科是河南大学,现在是四川大学传媒学研究生,是保送到四川大学的,有网友喊话四川大学,就这新闻专业,将来出去不害怕颠倒黑白吗?川大最近有点不平静,学术妲己的事还没有过,又来一个网暴他人的网红学子。
网友评论
根据其个人微博在4月4日的一段长文和照片,描述了自己和另外一个女子联手拯救一失恋男青年的故事,在她的描述下,自己主动表明自己党员身份,要求护送男生回宿舍,最后还说很后悔没有加对方微信。
女子曾在网上表明党员身份
看来,她也是针对不同人有不同态度,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如此盛气凌人。
女子回去后便将今天她怀疑大叔偷拍她并检查大叔手机相册的视频发到了网上,并且附上一篇长文,心里千般不舒服、万般不乐意,并且将大叔定位为“猥琐男”,还诅咒大叔出门必死,真是妥妥的蛇蝎心肠歹毒之人。
女子社交平台发文
女子小作文发出后确实得到了一些她的无脑粉丝的支持,但是小作文在她无脑粉丝的疯狂转发后却一下火了,他的粉丝无脑,但是众多网友却并不无脑,于是很多理智的网友对这个所谓传媒专业的保送研究生提出质疑了!
女子网络发言截图
什么叫“难道我的权益没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
“你自己都说自己穿着长裤还戴着口罩,人家偷拍你什么?!”。
“你发文网暴大叔是不是因为你以为你的姿色大叔应该偷拍,最后却发现大叔没有偷拍,伤了你的玻璃心?”。
人家一个工地大叔,不但没有偷拍你,还让你检查了手机,自证了清白,而她网爆大叔的理由竟然是“如果他没有偷拍,他为什么不(在网络上)发声?”。
女子社交平台发的自拍照
怪不得她会意淫到自己会被大叔偷拍,怪不得她发现大叔没有偷拍后还喋喋不休的威胁大叔,怪不得她知道大叔没有偷拍后还发文发视频网爆大叔!原来都是因为自己是网红啊!
网友驳斥女子言论/报道截图
另外,你一个学新闻学的准媒体人,不知道新闻报道的三要素里占据首位的就是真实性吗?如果大叔真的偷拍你了,你可以选择报警,当然通过网络曝光这种不文明的偷拍行为也说得过去,但是问题是你自己确认了你以为中的偷拍只是你自己的意淫啊!又是谁给你的勇气敢不打码就发出大叔的真实容貌啊?
网友评论
从道德方面讲,你这种行为叫无理取闹,吃饱了撑的!
从心理方面讲你的所作所为表现出你应该有严重的被迫害妄想症、精神分裂症、自大自狂躁狂症!
从法律角度讲,未经他人允许将他人肖像发布于公开场合已经涉嫌违法!如果在发布别人肖像时还带有侮辱性质的文字,那可能就涉嫌寻衅滋事罪和侵犯他人名誉罪了!
这不是耸人听闻,是有法律依据的!
《民法典》相关规定
舆情发酵后,四川大学也公开回应了相关媒体,称已获悉此事,目前正在调查中!我想这个保送研究生以后的媒体之路可能不会走的太顺了!因为从目前她的言行来看,她存在的问题确实不是专业素养高低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专业素养!
四川大学回应/报道截图
至于是四川大学培养水平的问题,还是她父母饲养水平的问题,我们就不好评判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